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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新天然气与亚美能源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法院会议续会及股东特别大会续会投票表决新天然气要约收购亚美能源获93.12%赞成的高票通过,6月5日为亚美能源最后交易日,之后亚美能源将在香港联交所退市,并预计7月底之前完成私有化交易。此次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新天然气全资非上市子公司,有利于新天然气抓住国家“双碳”目标下的能源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历史机遇,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产业发展。同时,精简并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资金及优质资源在新天然气与各子公司之间的配置效率和协同作用,巩固并提升新天然气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先前公告,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作为本次交易的要约人,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向计划股东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亚美能源,计划股东为除香港利明以外的合计持有亚美能源43.05%的全部股东,计划股东将获得香港利明支付的现金1.85港元/股作为私有化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亚美能源将成为香港利明全资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