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5月5日,自贡荣县举行2023县域数字经济发展高峰论坛。论坛上,荣县商务局局长余洋在现场发布《荣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十条》,内容包括在荣县开办电商企业、电商供应链企业入驻,扶持电商企业产业发展、快递物流等均给予相应补贴,可谓“干货满满”。
在荣县从事电商,都有哪些政府补贴?在《荣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十条》中,共涉及电商企业开办、电商供应链企业开办、招引电商企业开办、房租、电商企业产业扶持、电商供应链企业产业扶持、电商服务企业产业扶持、电商培育企业产业扶持、快递物流、流量等10项补贴。
(相关资料图)
三类电商企业 营业额达标最高补贴50万元
其中,明确规定,在荣县新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营业额达50万元或两年内营业额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企业开办补贴2万元。
在荣县新成立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销产品或服务的供应链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提供网销产品或服务价值达100万元或两年内提供网销产品或服务价值达200万元的,给予企业开办补贴2万元。
已达一定规模的县外电子商务企业在荣县新成立电子商务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营业额达500万元的给予企业开办补贴10万元,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的给予企业开办补贴20万元,年营业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企业开办补贴50万元。
同时,在荣县新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经县商务局备案同意的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销产品或服务的供应链企业,租赁房屋(含厂房、库房)的给予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房租的50%,第二年补贴房租的40%,第三年补贴房租的30%,租赁荣县国有资产的房租补贴再提高10%。每年房租补贴不得高于该企业缴纳税收对县本级贡献的30%。
给予产业扶持补贴 年营业额1亿元及以上的补贴企业年营业额的1.5%
不仅如此,规定还对电商企业进行了产业补贴。
在荣县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年营业额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补贴,年营业额500万元—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补贴企业年营业额的0.5%;年营业额2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补贴企业年营业额的1%;年营业额1亿元及以上的补贴企业年营业额的1.5%。每年产业扶持补贴不得高于该企业缴纳税收对县本级贡献的40%。
在荣县成立的为该县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销产品的供应链企业,按年提供网销产品额的1%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补贴,每年产业扶持补贴不得高于该企业提供网销产品缴纳税收对县本级贡献的40%。每开发一个爆款(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网销产品,补贴10万元。
在荣县成立的为该县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短视频策划、编辑,网上店铺开设、运营,客服)的企业,按年提供服务金额的5%给予企业产业扶持补贴,每年产业扶持补贴不得高于该企业提供服务缴纳税收对县本级贡献的50%。
除此外,电商人才培育企业为荣县每新孵化1名直播带货人才,粉丝量达到10万且连续三个月月均销售额达10万、粉丝量达100万且连续三个月月均销售额达100万、粉丝量达500万且连续三个月月均销售额达500万、粉丝量达1000万且连续三个月月均销售额达1000万的,分别给予培育企业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补贴。
全网粉丝量500万及以上 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补贴10万元
在快递物流、流量方面,该规定也作了详细的补贴说明。
在荣县成立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快递发单量给予快递物流补贴,每单补贴0.1元。每年快递物流补贴不得高于该企业缴纳税收对县本级贡献的10%。
同时,签约在荣县电子商务企业名下,为该县电子商务企业销售产品,且是荣县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的直播网络达人,按直播网络达人全网粉丝量每年给予流量补贴,全网粉丝量在10万—50万(不含50万)且年销售额达50万元的,补贴1万元;全网粉丝量在50万—100万(不含100万)且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的,补贴2万元;全网粉丝量在100万—200万(不含200万)且年销售额达200万元的,补贴4万元;全网粉丝量在200万—500万(不含500万)且年销售额达500万元的,补贴6万元;全网粉丝量在500万及以上且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补贴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