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法优化营商环境|今日播报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2023-02-22 20:48:59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从“一窗通办”到“一网通办”,从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到出台《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杭州始终在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而努力。


【资料图】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2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条例》共七章七十条,包括“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创新创业支持”“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章节,突出杭州特色实践,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与工作成果巩固,并对标国际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务求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问题。

鼓励、支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可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为了支持杭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性探索,《条例》妥善处理好依法立法、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与先行先试的突破性需求之间的关系,按照保障改革创新、宽容改革创新失误的精神,设置了先行先试、容错机制的保障制度。

比如《条例》提到,鼓励和支持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本市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创设的制度规定的,依法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开展先行先试。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单位和个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实施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

随着杭州营商环境改革的不断深入,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遇到一系列难点问题,比如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便利企业跨区迁移,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等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将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与杭州具体实践相结合,明确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的同时,细化试点方向与举措,构建统分结合、重点突出的工作体系,保障试点工作落地,增强条例可执行性。

比如《条例》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高效、便利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杭州实施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实行“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的注销机制。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监管执法”将信用监管放于首位

在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

《条例》里的“监管执法”,将信用监管放在首位,提出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不同信用状况的市场主体,在法定权限内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

在日常监管中,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失信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此外《条例》指出,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依法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市场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内部举报人予以奖励,并对其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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